六安駕駛報廢車如何處罰
更新時間:2023-03-02 13:58:21|閱讀:4820
什么是報廢車?
(1)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定,車輛脫檢三個周期的要強制報廢。
(2)營運客車8年,必須報廢。
(3)貨車15年強制報廢。
(4)其它按規定必須報廢的車輛。
(5)年檢不能通過的,尾氣檢測不能過關的車輛。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規定: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,強制報廢。并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,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,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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